农业农村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
样品送检须知

样品送检须知

1、中心办公室负责样品的验收、登记、保管等事宜。

2、送检样品要求包装完好,标识齐全。

3、送样人应逐项认真填写样品收样单,无内容划/”;未尽内容请在备注栏内说明,

 对所填写内容 确认后签字。

4、微生物肥料检测所需提交样品量,固体样品为500克,液体样品为500mL

5、食用菌母种检测所需样品为试管3支,原种/栽培种样品为2瓶或2袋。

6、食用菌产品鲜品检测不少于1500克、干品不少于1000克。

7、所有送检样品均先交费,后检测。

8、一般情况下,自收费起40工作日内报出检测结果, 食用菌菌种检测项目除外。